2017

未經許可輸出事業廢棄物最重罰鍰1千萬臺中關籲請商民誠實申報

邇來有部分出口廠商向關務署臺中關申報報關清關貨物出口,遭查獲為事業廢棄物(例如:截切車、電鍍金屬廢塑膠、印刷電路板廢鑽針、廢電線及電纜等),涉及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與海關緝私條例,出口貨物必須在報關清關時辦理退關並遭到科處的罰鍰情況,也衍生國際貿易糾紛與後續國內清運處理之棘手問題。臺中關表示,為確保環境生態的永續發展,未來將持續加強查驗申報不實之出口事業廢棄物,以杜絕不法。

  臺中關特別提醒,自本(106)年1月18日起,輸出入、轉口或過境貨物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,其罰鍰金額由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,已提高至新臺幣6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。該關同時呼籲廠商,應注意切實遵守貨物出口之相關法律規定。身處國際地球村,全體國民均應善盡世界公民的環保責任,共同為綠色地球盡一份心力。


聯絡人:業務二組出口業務課 聯絡電話:(04)26565101分機114-117
臺中關秘書室聯絡人:邱珮玲 聯絡電話: 04-26565101 分機 533

民國106年8月4日